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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们注意 这些药品儿童使用!说明书已修改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8/6/8 19:12:47 人气: 标签:使用说明

  央视网消息:几天前,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要求柴胡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修订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明确指出儿童禁用柴胡注射液。其实,近年来,国家药监局在多份药品说明书的修改中,都了儿童禁用。

  参麦注射液。2018年4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决定对参麦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修订。明确提到,【禁忌】项应当包括:“新生儿、婴幼儿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心脏严重疾患者、肝肾功能异常患者、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以及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

  注射用赖氨匹林。2018年1月3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用药安全,决定对注射用赖氨匹林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适应症】【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儿童用药】等项进行修订。【儿童用药】修改为:“16岁以下儿童慎用,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儿童用药后可能引起瑞氏综合征,参见【不良反应】”。

  生脉注射液。2017年11月2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对生脉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修订。明确提到,【禁忌】项应当包括:“新生儿、婴幼儿禁用”,“孕妇禁用”。【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对儿童、年老体弱者、高血压患者、心肺严重疾患者、肝肾功能异常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临床用药监护”。

  含可待因药品。2017年1月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对含可待因药品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儿童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等项进行修订。【禁忌症】增加以下内容:“12岁以下儿童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项下,应注明“12岁以下儿童禁用本品。对于患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12—18岁儿童和青少年不宜使用本品。”

  感冒清制剂。2016年9月30日,国家食药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对感冒清制剂说明书警示语、【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和特殊人群用药项进行修订。【禁忌】明确提到:“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新生儿和早产儿、癫痫患者、接受单胺氧化酶剂治疗者禁用;高空作业者、车船驾驶者、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期间禁用”。【儿童用药】提到:“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婴幼儿慎用。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本文由325游戏 (www.325qp.net)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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