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专电(熊琳、王婷玮)平台服务商在提供网络服务时,或帮助网络卖家实施侵害商标权行为的,应与网络卖家承担连带责任。4月13日,市高级发布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指南,对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进行规范。 市高级民三庭庭长杨柏勇介绍,2015年,全市法院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达到13939件,同比增长24.1%,其中涉及网络的知识产权案件超1万件。随着网络新技术的不断产生,催生了诸多有异于传统领域的“新现象”,社会大众对涉及网络的知识产权司法提出了新需求。 市高级民三庭庭长助理潘伟表示,在涉及网络商标权的部分,审理指南提出了审理此类案件应适用利益平衡原则和合理预防原则,了平台服务商所实施行为是否构成直接侵权的举证责任。进一步加大知识产度,有效打击侵权行为。 潘伟表示,如果平台服务商故意以言语、推介技术支持、励积分、提供优惠服务等方式、鼓励网络卖家实施侵害商标权行为的,可以认定其构成网络卖家实施侵权行为。来源) 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