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相关知识 > 正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6-12-12 19:11:36 人气: 标签:一级建造师报考资格

  (一)全国考委: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全国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社会需要大批专门人才,对学习的愿望十分强烈,已有的高等教育形式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在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教育部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1980年10月北京市政府作出“关于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核制度的决定”。于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主要有专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1、兴趣是最重要的出发点。只有感兴趣的东西,才会真正投入的去学。

  2、正确判断自己的基础能力。有些专业对考生某些能力有特殊要求,考生选择时一定要考虑自身能力特点,如: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考生应该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

  学尔森教育投诉热线:全国:北京:华东:课程咨询热线:

  一级建造师押题密卷纠错点击查询二级建造师押题密卷纠错点击查询

  运营总部:上海市杨浦区赤峰路53号4楼(近四平路)

  管理总部: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7号天元和平商业大厦(东侧)5层

推荐: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
下一篇:没有资料